一、生豬屠宰過程
屠宰廢水處理是指屠宰時進行的圈欄沖洗、宰前淋洗、宰后燙毛或剝皮、開腔、劈半、解體、內臟洗滌及車間沖洗等過程。
生豬屠宰前在待宰間休息,斷食 12~24h,使畜體代謝恢復正常,排出積蓄在體內的代謝產 物;屠宰前對待宰的活豬進行噴水淋浴(20℃)以消除豬體表的污物,減少在加工過程中的污染。 清洗完畢后將豬致暈(可采用電擊暈法或 CO2 致暈方法),致暈過程可減少豬的應激反應,控 制 pH,提高產品質量。致暈的生豬刺殺后立即放血,淋血時間不小于 5min,目前世界上采血工藝為真空采血,該技術已經在我國部分規模屠宰企業中使用。放完血的豬胴體經沖洗后進 入浸燙脫毛工序,然后進行機械脫毛,經清洗后進入剝皮工序(亦可不剝皮,帶皮開膛、凈腔), 剝皮后剖腹取內臟,再經沖洗、旋毛蟲檢驗,去頭、蹄、尾等部位,用圓盤電鋸將胴體分成兩半, 取出骨髓,并將半片胴體用水沖洗,再進行脂肪、肌肉、胸腔等色澤檢驗、分級、稱重后運往排酸間,在 0~4℃溫度下快速冷卻排酸,排酸后的豬胴體運至分割間,進行剔骨分割成塊,包裝入庫。
二、屠宰廢水來源
畜類屠宰加工行業的廢水,主要由屠宰車間排出。其水量直接取決于牲畜的種類及數量,生產工藝不同,水質也會有所不同。畜禽屠宰加工廢水量在一天內變化幅度較大,一般屠宰都集中在白天進行,因此廢水也集中在早8時至夜12時之間排放。屠宰加工廢水中含有部分血液、油脂、碎肉、毛發和糞便等,屬于較高濃度的有機廢水,具有較強的腥臭味。另外,綜合廢水中還含有部分生活污水,污染物含量較低。
(1) 宰前工段:本工段所排廢水主要為宰前沖洗、地面糞便沖洗、脫毛等工藝,懸浮物高、毛發較多。
(2)屠宰工段:本工段排出的廢水量很大。在屠宰時雖然已經對血液進行回收,使廢水中仍含有血液和大量的蛋白質,廢水呈鮮紅色,COD和BOD5值都很高。
(3)內臟處理工段:本工段產生的廢水主要是腸胃內的未消化物及排泄物。懸浮物指標很高,并且含有一些泥砂性物質。
(4)解體、整理及洗凈工段:本段是屠宰車間的末尾一道工序,所排出的廢水中含有少量的血液、油脂和碎肉等。
(5)生活污水:員工日常生活產生的廢水污染濃度較低,COD指標在500mg/L左右。
三、處理工藝
1、工藝選擇
(1)工藝選擇應以連續穩定達標排放為前提,選擇成熟、可靠的廢水處理工藝。
(2)應根據廢水的水量、水質特征、排放標準、地域特點及管理水平等因素確定工藝流程及處理目標。
(3)在達標排放的前提下,優先選擇低運行成本、技術進步的處理工藝。處理工藝過程應盡可能做到自動控制。
(4)屠宰與肉類加工廢水處理應采用生化處理為主、物化處理為輔的組合處理工藝,并按照我國相關政策要求,因地制宜考慮廢水深度處理及再用。